主旨: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8年11月18日以環署毒字第0980103681號令修正發布 「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」,並於中華民國100年7月1日施行。 附件:發布令 說明:一、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98年11月18日環署毒字第0980103681F號函辦理。 二、相關內容可至環保署網站(http:/www.epa.gov.tw)之「最新環保法規」 或連結以下網頁查閱。
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
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docfile/080130.doc
中華民國96年11月5日總說明 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docfile/080130z961105.doc
中華民國98年11月18日修正條文對照表 http://ivy5.epa.gov.tw/epalaw/docfile/080130z981118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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